不少市民向税务部门反映在酒楼、餐馆、宾馆等场所消费时,商家  以各种借口拒绝开发票。据税务部门介绍,商家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拒绝开具上海发票,都属于违法行为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规定: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,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,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;不符合规定的发票,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,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。因此,市民如果遇到商家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开发票的情况,都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。一经查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,凡是未按照规定印制、领购、开具、取得、保管发票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,没收非法所得,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原创文章: 上海发票东方服务 | 作者: 开发票
原文链接:  http://www.fapiao177.com/post/131.html
版权所有。转载时必须以链接形式注明作者和原始出处及本声明

0 回复,0 引用: 商家拒开发票可罚款一万

添加回复

◎欢迎参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观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