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16日
在填写上海发票时,必须做到按日期、号码顺序填开,填开项目齐全,内容真实、字迹清楚,全部联次一次复写,内容完全一致,并在上海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。小写金额数字的填写规范:填写发票时,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,不能填写小写,不写大写,也不能填写大写,不写小写。填写大写遇到金额为零时,例:¥100.50元,中间有0或末尾有0,均不可用 代替,正确的填如下:壹佰零拾零元伍角零分。小写金额栏阿拉伯数字末填写到最高位的,在数字的前一位填写人民币符号“¥”。填开发票前,必须对所领用的发票进行检查,如发现有缺联少页、重号少号,字迹模糊不清、错装混钉等印刷质量问题,应停止使用所领用的发票,并将其及时送回财务部处理。填写货物名称或收入项目,应该按货物名称、金额逐项填写,不能怕麻烦而从简。填写规格、计量单位、数量、单价时,必须按实际或标准填写。如型号必须是销售货物的实际型号,计量单位是套或台或个须填写清楚填写发票时,必须完整无缺地反映经济业务活动具体内容的填写规则;填列的项目全部填写进去,不能遗漏。填写发票时必须真实无误地反映经济业务活动具体内容的填写原则;实事求事地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本来面目,不得弄虚作假。开具发票的过程中,如有涂改必须作废重新开具。发票作废必须是原发票联次四联并存,装订在一起。发票启用前,应先清点,如有缺联、少份、缺号、错号等问题,应整本退回。开具发票后,如发生销货退回情况需开红字发票的,必须收回原发票,并注明“作废”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。
原创文章: 上海发票东方服务 | 作者: 开发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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